欢迎光临利菲尔特 废旧轮胎炼油设备 网 /  利菲尔特 商丘分公司  本站提供一系列 炼油设备 相关资料和动态供您参考。

电话:
邮箱: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产品中心 > 油泥炼油设备
油基岩屑裂解处理设备
处理能力:3-15吨/天
应用范围:钻井油泥,罐底油泥,落地油泥,油田油泥,油基岩屑,轧钢油泥等
可选热源:煤,柴,油,天然气,电,生物质颗粒等(初次加热使用)
环保配置: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光氧除味,脱硫(客户选配)
在线咨询
全国服务热线:400-118-6697
产品介绍
油基岩屑的热裂解过程就是在绝氧环境中将油基岩屑放入裂解炉,间接加热至420~450℃(高于白油终馏点,低于裂化温度),将油基岩屑中的水和油类蒸馏出来,产生灰渣。蒸馏出的水和油蒸汽通过冷凝装置完成冷凝和油水分离,回收油类。处理产生的灰渣、蒸馏油、废水,进行资源化利用。
规格参数
项目详情
输入原料废轮胎、废橡胶、医疗垃圾、油泥、油基岩屑、城市生活垃圾
终产品燃料油、炭黑、钢丝、可燃气体
型号反应釜尺寸产能
LES2000*60003 吨/天
LES2200*60006 吨/天
LES2200*66008 吨/天
LES2600*660010 吨/天
LES2800*660012 吨/天
LES2800*800015 吨/天
反应釜材质Q345R/Q245R/310S++锅炉板/不锈钢
厚度14 毫米/16 毫米/18 毫米
重量15吨-35吨
功率平均15千瓦/时
冷却类型循环水冷却
所需面积450-600平方米(宽:15米,长:30米-35米)
所需工人3-4工人
油密度0.89g/cm3
燃烧值44.30KJ/KG
备注可定制小型号试生产设备:100-500千克设备、1吨设备等
相关产品

1、油基岩屑的组成与危害

油基岩屑的组成主要取决于油基钻井液的配方与井眼的地质条件。油基钻井液一般由基础油(白油或柴油)、水、有机黏土和油溶性化学处理剂等组成。重庆区块(主要包括涪陵和南川)的基础油以柴油为主,四川区块(主要包括长宁、威远、遂宁)的基础油以白油为主,配制钻井液的白油主要是无色透明碳数在C14~C24的饱和链烷烃与环烷烃的混合物。通常情况下,从井眼中携钻屑返排出来的油基泥浆含油率为35%~40%,含水率为15%~20%,含固率为40%~60%。油基岩屑对人类、动植物、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来源于其所含的矿物油和重金属成分,因其兼有毒性和易燃性二种危险特性,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通常情况下,从井眼中携钻屑返排出来的油基泥浆含油率为35%~40%,含水率为15%~20%,含固率为40%~60%;油基泥浆以不落地的直输方式进入到井场固控系统(主要由振筛机、除气机、除砂除泥一体机及离心机等设备组成),经过固控系统处理后的油基岩屑的含油率为15%~20%,含水率为10%~15%,含固率为65%~75%;在中石油的钻井平台,对固控处理后的物料在进行热脱附或溶剂萃取等深度处理之前会进一步利用甩干机进行甩干,经甩干后的物料含油率为5%~10%,含水率为5%~10%,含固率为75%~80%;目前在中石化的钻井平台,固控出来的油基岩屑没有进行甩干操作,而是直接运往集中处理站进行热脱附处理。几种不同环节的油基岩屑物料状态。

2、油基岩屑中重金属的处理

目前,针对土壤中重金属的治理技术主要有热处理技术,改土技术,电动化学技术,淋洗沉淀技术,植物修复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及二种或二种以上技术的联合修复等。但此类技术在油基岩屑的重金属治理方面还未见报道。原因主要有二个:(1)经过收油处理后的油基岩屑如再进行重金属方面的治理,处理成本会大幅上升,导致业主资源化处置的动力不足,会选择直接交给危废厂家;(2)对油基岩屑重金属的含量以及暴露风险存在较大争议,治理目标与必要性不明确。在油基岩屑中Zn、Ba、Ni、Pb、Cd等五种元素存在超标,尤其是Ba和Pb超标明显;油基岩屑中的重金属以Ni、Cu、Zn、Pb、Ba、As、Cr为主且Ni、Cu、Zn、Pb平均含量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标准限值。除Cr之外,其余七种元素的含量均超出了背景值,说明钻井液中的相应重金属成分进入到了油基岩屑中。

含油污泥热解工艺流程图

含油污泥热解工艺流程图

对八种重金属的浸出毒性进行了分析,可以看出Cd、Cr、Cu、Hg、Mn、Ni、Pb、Zn的浸出率分别为0.51%、2.18%、1.61%、0、0、0.03%、0.20%、0.04%,全部重金属的浸出值远低于GB5085.3-2007中的规定值,采用USEPA所推荐的风险暴露模型进一步对重金属的危害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岩屑中重金属的非致癌和致癌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3、油基岩屑中矿物油的处理

目前,国内针对油基岩屑处理后的含油率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标准,做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主要的标准有HJ607-2011《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控制标准》、GB4284-2018《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SY/T7301-2016《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DB61/T1025-2016《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5/T3997-2017《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1413-2010《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等。根据处理后岩屑的去向不同,标准中对含油量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控制标准》要求“含油岩屑经油屑分离后油含量应小于5%,分离后的岩屑宜采用焚烧处置”;《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规定经过处理后的岩屑尾矿用作A级农用领域含油量应低于0.05%,用作B级农用领域应低于0.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规定经处理后剩余岩屑固相中石油烃总量应≤2%,宜用于铺设通井路、铺垫井场基础材料;《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规定经处理后的固相用于铺设油田井场、等级公路时含油率应≤1%,用做工业生产原料时应≤2%;《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规定经处理后剩余岩屑固相中石油烃总量应≤2%,可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的各种内部道路、铺垫井场、固废场封场覆土及作为自然坑洼填充材料的利用方式;《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经处理后剩余岩屑用于垫井场或铺井路石油类应≤2%,用作农业用途应≤0.3%。2015年之前,川渝地区的油基岩屑处理主要以低于2%作为要求,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严格,低于0.3%已成为油气田业主与环保从业者的共识与执行标准。

在线咨询

方案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400-118-6697

微信咨询

扫一扫添加
我的微信

返回顶部